房貸糾紛 擔保人提證明 轟文章說謊

記者陳于嬙/台北31日電
台灣影藝(二)


55歲的文章與知名作詞人黃桂蘭之間的擔保買房債務一事,再起煙硝,文章日前透過律師發聲明,指黃桂蘭所言「悖離事實」,此舉讓黃桂蘭拿出兩年前已出爐的「法院支付命令」文件,點出文章知情卻睜眼說瞎話事實,聲明稿更直言如做不到償還房貸一事,唯一一條路「退出演藝圈」。黃桂蘭提出兩件法律證明文件,文件中點明文章1988年12月到高雄工地秀,的確以1536萬(台幣,下同,約16.5萬美元)購買一戶店面,並於1993年借房貸1036萬,黃桂蘭為其連帶擔保人,文章因沒錢還房貸,因此離開台灣,多年來,文章對此不聞不問,黃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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